李景健律師談「娛樂有法——影視、娛樂與法律」

2018/11/16

由澳門基金會贊助,澳門科技大學澳門電影藝術研究院主辦的《影視名家系列講座》之「娛樂有法——影視、娛樂與法律」於2018年11月15日在澳門科技大學N101室成功舉辦。本場講座邀請到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李景健律師介紹娛樂法的概念與實務。李律師曾為上海遊族、北京人藝、樂視、華誼兄弟等國內外一流公司提供了全面的法律顧問服務。澳門電影藝術研究院蔣瀟玲總監出席本次講座,並贈送紀念品給嘉賓。

講座開始,李律師介紹了娛樂法律師的概念及娛樂法律師工作的本質特徵。娛樂法服務是隨著中國文娛產業的市場化發展而產生的。過去十年,電影行業從國有體制到21世紀初期的房地產驅動「院線制」,讓電影市場化交易變得頻繁,催生出相關的法律服務與娛樂法律師。娛樂法律師工作的本質特徵分為結果導向和服務,結果導向即從法律上尋找出一個令當事人滿意的結果方案,並且在合法的範圍內提供給客戶有用的意見。

接下來李律師介紹了娛樂法的學理與實務。他提道,作為一個娛樂法律師,最重要的便是有完備的知識能力構成。影視劇的誕生(包括投資)還有衍生品開發階段過程中涉及的法律權利繁多,不僅版權的爭奪戰容易在各類影視劇中產生,而且還有影院放映權、電視播放權、形象商品化權、名譽權等等,以及影視劇的衍生品在開發階段也存在商務法律問題。

如何判定一部影視劇是否抄襲?他說道,判定抄襲,需要判斷這幾個項目:實際接觸的可能性與表達的實質性相似、排除在先作品、公知素材、有限表達。在金字塔理論中指出,表達層面的相似不算侵權,而思想、情節層面的相似才算侵權。李律師同時還提到公眾人物容忍的原則,就是公共利益原則、非營利性原則、真實性原則。而公眾人物的名譽權、公眾的知情權、言論自由在法律中需要找到平衡。

講座最後,李律師建議將來要從校園步入社會的學生們:從法律視角思考目前正在處理和跟進的專案;不管將來從事任何行業,都要有證據意識,知法懂法。講座在一片掌聲中結束。

李景健,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律師在影視娛樂以及互聯網科技領域的爭議解決以及項目風險管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其參與代理的廣受關注並產生深遠行業影響的爭議解決案件中,李律師提供了全面而富有創見的法律意見。曾經及正在代理的爭議解決項目包括《九層妖塔》保護作品完整權糾紛、影片《夏洛特煩惱》名譽權糾紛、藝人楊洋經紀合同解約案件等具有典型意義的爭議解決案件。

今日科大記者

方榆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