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學碩士

課程簡介

  •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 授課方式

    面授課程

  •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 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建築學

  • 課程介紹
    專業:
    1.建築遺產保護
    2.濱水都市建築與設計

學習計劃

本課程包括3門基礎必修科目、1門專業必修科目、1門選修科目、專業實習、畢業設計、學術專題項目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表(一):基礎必修科目 (共9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MATZ01

設計研究方法

3

第一、二學期
 
修讀完成

MATZ02

進階建築與環境設計()

3

MATZ03

進階建築與環境設計()

3

 

 

表(二):專業必修科目 (3學分)

建築遺產保護專業

備註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第二學期修讀完成

MATZ04

都市發展與空間構成理論研究

3

濱水都市建築與設計專業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ATZ05

濱水都市與可持續建築設計原理

3

註:大學有權取消開辦修讀人數不足之專業範疇科目

 

 

()選修科目 (從以下三門中選修一門,3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MATE01

建築環境控制專題

3

第二學期修讀完成

MATE02

建築再利用與文化創意

3

MATE03

歷史建築保護與再利用

3

 

 

表(四):其他非授課科目 (共4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MATZ06

學術專題項目 (須參加不少於10次學術活動)

1

第一至三學期修讀完成

MATZ07

專業實習

3

第二、三學期修讀完成

 

 

()畢業設計及論文 (15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ATZ08

畢業設計

6

MATZ10

論文

9

 


科目簡介

設計研究方法 (3學分)

課程全面系統性地介紹建築設計研究的基本原理、方法和實用技術。通過課程的學習,瞭解並掌握如何把感興趣的問題變成可行的研究課題,進而設計出一套研究方案,並實施擬出規範的研究計畫書以及撰寫展示成果研究報告。

進階建築與環境設計(一)、(二)(共6學分)

本課程以實際具體之建築與都市設計案件作為習作對象,經由設計課題之發掘、理論的探討、案例研究、設計目標及原則的研擬、替選方案提出、評估準則之擬定、方案評估及定案等一系列科學化步驟完成設計習作練習。過程中使學生瞭解並熟悉執行都市設計的程序。習作成果除以圖說、模型及3D動畫呈現外,並強調報告書之撰寫。為訓練學生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的能力,將學生分組進行Team Work教學。

都市發展與空間構成理論研究 (3學分)

本課程目的在於對地方經濟與都市發展提供理論性的理解分析,並從規劃的角度擬議相關發展策略。除將以文獻閱讀方式吸取國內外相關的理論性知識與實證經驗外,對於發展政策與規劃技術亦將予以探討。為期使理論與實際兼備,教學過程中配套設計有主題實作單元,供修習同學深入操作體驗。

濱水都市與可持續建築設計原理 (3學分)

通過可持續建築課題研究,使學生了解可持續設計原理的必要建築設計與建構方法。藉由講授與案例探討熟悉目前運用的材料與技術、了解材料特性與組裝在可持續概念上的做法。另外,課程中也將介紹並預測未來材料的可持續課題運用,重新定義未來建築設計在可持續發展概念的可能性。

建築環境控制專題 (3學分)

本課程旨在瞭解地球環境與氣候變遷趨勢、各項物理環境因素對建築物之影響,教導學生瞭解各項現代化設備之應用原理,探究進階科學控制方法研究,以期塑造舒適、便利、安全、健康之建築物與建構優良環境品質。

建築再利用與文化創意 (3學分)

本課程將以文化創意產業理論為主軸,有系統教導相關理論研究,輔以實際再利用案例說明與比較分析。並對相關理論、概念、文化法規、現況發展等,能有全面性的瞭解與掌握,發展所需要具備的進階專業知識與發展活化建築物手段的多元性。

歷史建築保護與再利用 (3學分)

通過延續建築構造、建築史、建築法規之匯整後,本課程將探討歷史建築再利用之現狀與進階操作運用。加深對歷史建築再利用觀及認知與課題研究,進而提升設計實踐能力。

學術專題項目 (1學分)

學生必須參與至少十次由學院認可的學術活動,如學校組織的講座、研討會、參觀等。每次活動後,學生需提交一頁紙(A4)長度的活動報告,並由指定導師批閱。該科目旨在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開拓他們的學術視野,並培養他們的創新思維。

專業實習 (3學分)

實習課程旨在提高教學質量,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使在校學生得以提前進入社會實踐領域,增強對專業知識深層次的理解,培養和提高學生自主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實踐技能。

畢業設計 (6學分)

畢業設計是讓學生綜合應用二年來在校所學知識、理論和方法,結合完整的設計課題,進行的一次系統的、綜合的、全面的提出設計問題、分析設計問題、解決設計問題的訓練。

論文 (9學分)

學生必須提交碩士學位論文(不少於一萬字,不包括註腳、章節附註和參考文獻),並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學生必須遵照大學關於碩士學位論文的格式要求來撰寫。

學習要求

第一、二、三學期修讀完成學習計劃規定的表(一)中的3門基礎必修科目、表(二)中的1門專業必修科目、表(三)中的1門選修科目及表(四)中的學術專題項目(學生須參加不少於10次學術活動)、專業實習,以及表(五)中的畢業設計,共計25學分。 撰寫一篇符合大學要求且不少於1萬字的原創論文並進行論文答辯,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獲得9學分。 學生在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須進行考核,考核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方式進行。

學習時間

科目修讀時間為18個月,論文、畢業設計時間一般為6個月。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日間、晚間或週末上課。

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至表(四)的科目,以及表(五)中的畢業設計,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