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音樂碩士

課程簡介

  • 課程期限

    本課程正常修業期限為2,最長修業期限為3年。

  • 授課方式

    面授課程

  • 授課語言

    中文/英文

  • 學術領域 / 知識範疇

    音樂學

  • 課程介紹
    專業:1. 音樂教育與創新 2. 音樂傳播與商務 3. 音樂科技與人工智能

學習計劃

 

本課程包括3門基礎必修科目、3門選修科目、學術專題項目、實習及一篇碩士學位論文。

表(一):基礎必修科目 (9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備註

MMUZ01

研究方法

3

第一、二學期修讀完成

MMUZ02

音樂創作與製作理論

3

MMUZ03

創意音樂

3

 

 

表(二):選修科目 (按專業範疇從六門中選修三門,共9學分)

音樂教育與創新專業範疇

備註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第二、三學期修讀完成

 

 

 

 

 

 

 

 

 

 

 

 

 

MMUE01

音樂創新實踐

3

MMUE02-01

專題

3

MMUE03

音樂教育方法與應用

3

MMUE04

音樂歷史與文化

3

MMUE05

中西音樂比較研究

3

MMUE06

音樂心理學

3

音樂傳播與商務專業範疇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MUE01

音樂創新實踐

3

MMUE02-01

專題

3

MMUE07

商業法律

3

MMUE08

音樂傳播與創業

3

MMUE09

數字營銷

3

MMUE10

世界流行音樂

3

音樂科技與人工智能專業範疇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MUE01

音樂創新實踐

3

MMUE02-01

專題

3

MMUE11

人工智能與音樂設計

3

MMUE12

創意音樂音效設計

3

MMUE13

數字多媒體技術與應用

3

MMUE14

電影工程

3

註: 大學有權取消開辦修讀人數不足之專業範疇科目。

 

 

表(三):其他非授課必修科目 (7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MUZ04

學術專題項目 (須參加不少於10次學術活動)

1

MMUZ05

實習

6

 

 

表(四):論文 (8學分)

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學分

MMUZ20

論文

8

 


學習要求

1. 完成課程所需的總學分為33學分。 2. 第一、二、三學期修讀完成上述表(一)中的3門基礎必修科目和表(二)中的3門選修科目,以獲得18學分。每門科目上課結束後,須進行考核,考核按授課老師及學院的規定方式進行; 3.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表(三)中的學術專題項目(學生須參加不少於10次學術活動),以獲得1學分; 4.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實習及提交實習報告,以獲得6學分。(具體要求請查閱學院發出的實習管理辦法。) 5.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述表(四)的論文: 須撰寫一篇符合大學要求且不少於兩萬字的原創學位論文,或按指引完成一項與專業範疇相關的實踐專項*並撰寫不少於1萬字的原創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必須通過評審及論文答辯,以獲得8學分。(有關實踐專項之要求,請查閱學院發出的相關指引。)

學習時間

課程學習部分一般為 18 個月,論文寫作部分一般為 6個月。 課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晚間或週末上課。

畢業資格

學生須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並經大學學術及教學委員會通過可獲頒發碩士學位: 1. 在所屬課程之修業期內完成及通過學習計劃的要求,各科目成績(不含學位論文成績)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 2. 遵守大學的修讀守則; 3. 繳清指定費用及歸還所借的大學財物。 如學生及格完成上述課程設置表(一)、表(二)及表(三)科目,累計平均積點不低於2.50,但不在規定期限內通過論文答辯,則只可取得結業證書。 備註:所有課程大綱及學習計劃,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所載為準。